校屬各單位及相關教職工:
教職工及家屬子女戶口遷轉工作行將結束,現將領取有關證件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前期保衛處戶籍室按照工作安排退還過一批教職工的職稱證、結婚證。現還有部分教職工的職稱證、結婚證存放在戶籍室。
二、按照公安機關有關戶籍管理規定,已對教職工咸陽市區戶口本上的遷轉人員進行了銷戶。銷戶后出現的戶主及其它信息變更,教職工可在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自行辦理變更手續。
三、望各單位及時告知教職工前來領取。教職工在領取證件時,必須進行登記。
四、領取時間:2011年7月8—12日;領取地點:保衛處戶籍室。
特此通知
保衛處
2011年7月8日